【藥品名稱】 | 通用名稱:培莫沙肽注射液 商品名稱:圣羅萊 英文名稱:Pegmolesatide Injection 漢語拼音:Peimoshatai Zhushey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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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份】 | 本品活性成份為培莫沙肽。 化學名稱:N ε,22 ,Nε,22’-({N α ,N ε-二[ω-甲氧基聚(氧乙烯基)羰基]賴氨酰-β-丙氨酰基}亞胺基 二乙酰基)-二(乙酰基甘氨酰-甘氨酰-蘇氨酰-酪氨酰-絲氨酰-半胱氨酰-組氨酰-苯丙氨酰-甘 氨酰-丙氨酰-亮氨酰-蘇氨酰-色氨酰-纈氨酰-半胱氨酰-精氨酰-脯氨酰-谷氨酰胺酰-精氨酰- 甘氨酰-β-丙氨酰-賴氨酰胺)環(6-15:6’-15’)-雙二硫化物 化學結構式: 分子式:C231H344N72O64S4?(C2H4O)2n 分子量:45036.65±4000Da 輔料:磷酸氫二鈉、磷酸二氫鈉、氯化鈉、注射用水 |
【性狀】 |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。 |
【適應癥】 | 本品適用于治療因慢性腎臟病引起的貧血,包括: 1、未接受紅細胞生成刺激劑(ESA)治療的成人非透析患者; 2、正在接受短效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的成人透析患者。 本品不適用于在需要立即糾正貧血的患者中替代紅細胞輸注。 |
【規格】 | (1)0.5ml∶2.0mg (2)1ml∶4.0mg (3)1.5ml∶6.0mg |
【用法用量】 | 在開始本品治療前,應糾正或排除其他貧血原因(如維生素缺乏、代謝或慢性炎癥疾病、出血等)。 給藥方式為每4周一次,皮下注射。本品不得通過靜脈注射給藥。 本品應當在具備腎性貧血治療經驗的專業醫療人員監督指導下使用。 1.未接受ESA治療的非透析患者: 初始劑量 當患者血紅蛋白(Hb)水平低于10.0g/dL時,開始本品治療。 本品的初始給藥劑量為0.04mg/kg,每4周一次,皮下注射。 劑量調整 在起始治療階段,建議每2周監測1次Hb水平,直至其達到穩定,隨后每4周監測1次Hb。治療期間建議根據患者當前貧血程度及過去4周內Hb變化情況,每4周進行一次劑量調整,以使Hb水平達到目標范圍(一般為10.0~12.0 g/dL,可參考臨床指南進行個體化調整),單次最大給藥量為0.08mg/kg(按公斤體重計算)。 推薦的劑量調整方法如下: 如果Hb水平在12.0~13.0g/dL內,則減量25%。 如果Hb水平超過13.0g/dL,暫停給藥直至Hb≤12.0 g/dL,之后按末次用藥劑量減少25%。 在起始治療階段,如果Hb水平上升速度過快,可下調給藥劑量,或根據醫師判斷暫停給藥,以緩解快速應答:如在2周時間內上升超過1.0g/dL或在4周時間內上升超過2.0 g/dL,可將培莫沙肽的劑量減少25%;如在2周時間內上升超過2.0g/dL或在4周時間內上升超過3.0g/dL,可將培莫沙肽的劑量減少50%。 如果為使Hb維持在10.0g/dL以上而需要上調培莫沙肽給藥劑量,可按照當前用藥劑量約25%或50%的比例每4周上調用藥劑量。 劑量調整頻率不得超過每月1次。 2.正在接受利血寶治療的透析患者: 正在接受短效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且血紅蛋白水平穩定的患者,在轉換為本品治療后可能會出現明顯的Hb水平波動,建議轉換前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評估,謹慎轉換。 初始劑量 目前正在接受利血寶治療的慢性腎臟病(CKD)透析患者可以換用本品治療。本品的初始劑量應根據患者換藥前每周利血寶的用藥劑量按表1進行換算。替換過程中,患者在接受最后一次促紅細胞生成素給藥后,需間隔一周才能接受首次培莫沙肽給藥。 表1.促紅細胞生成素的劑量換算表
劑量調整 治療期間應根據患者 Hb 水平變化情況調整本品劑量, 以使 Hb 水平達到目標范圍 ( 一般為 10.0~ 12.0 g/dL ,可參考 臨床指南進行個體化調整),之后以該劑量進行維持治療。 在替換治療初期,建議每 2 周監測 1 次 Hb 水平,直至 其達到穩定,隨后每 4 周監測 1 次 Hb 。治療期間建議根據 患者當前貧血程度及過去 4 周內 Hb 變化情況,每 4 周進行 一次劑量調整,以使 Hb 水平維持在目標范圍,單次最大給 藥劑量為 6 mg。如實際給藥劑量在最低維持劑量 0. 1 mg 時, Hb 仍在 11.0~ 12.0 g/dL 范圍或上升速度過快,推薦暫停給藥。 推薦的劑量調整方法如下: 如果 Hb 水平在 11.0~ 12.0 g/dL 內,則減量 25%。 如果 Hb 水平超過 12.0 g/dL ,暫停給藥直至 Hb≤11.0 g/dL ,之后按末次用藥劑量減少 25%。 在替換治療初期,如果 Hb 上升過于迅速,如在 2 周時 間內上升超過 1.0 g/dL 或在 4 周時間內上升超過 2.0 g/dL ,可將培莫沙肽的劑量減少 25%;如在 2 周時間內上升超過 2.0 g/dL 或在 4 周時間內上升超過 3.0 g/dL ,可將培莫沙肽的劑 量減少 50% ,以緩解快速應答。 如果為使 Hb 維持在 10.0 g/dL 以上而需要上調培莫沙肽 給藥劑量,可按照當前用藥劑量約 25%的比例每 4 周上調用藥劑量。 劑量調整頻率不得超過每月 1 次。 應答不佳 在對本品應答不佳的患者中,應考慮是否存在應答不佳 的其它原因,如排除導致 ESA 低應答的其它因素仍應答缺失, 考慮繼續治療對患者無獲益,可更換治療(見【注意事項】)。 中斷治療 通常本品的治療屬于長期治療,可根據醫囑在任何時間中斷治療。 漏用劑量 如果漏用了 1 劑培莫沙肽,應盡快補充注射漏用的劑量, 然后按照處方的給藥頻率重新開始接受培莫沙肽治療。 特殊人群的劑量調整 肝功能不全:暫無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數據。 老年人:老年患者無需進行劑量調整(參見【老年用藥】)。 兒童:尚無本品用于 18 歲以下患者的臨床研究資料。 |